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看职场女性权益
来源:保定人才网|保定百姓招聘网|保定百姓人才网|保定招聘网 日期:2013-06-08 浏览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看职场女性权益(材料图)

中心提示:若是周琴被强奸的现实被法院确定,在当时的法令下,她也简直注定得不到精力赔偿,向校园追责成功的能够性也很小。

近来,发作在贵州毕节的一同“强奸案”引发了广泛重视。案件用一句话归纳起来为,女教师被校领导组织陪酒,醉酒后被乡土管所所长强奸。警方办案人员一句“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惹来许多谴责。

7月12日,此案经媒体曝光。7月13日晚,当地传来音讯,“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弥补依据后,于7月13日提请毕节市公民检察院拘捕,同日,市检察院已批准拘捕。”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当然雷人。可是,回到说话的语境,这句话的逻辑根底可不乖僻,还很遍及。本案也折射出许多职业女性面对的一起窘境。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逻辑何来

事发现场的这道门是坏的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反了具有遍及性的老旧思想

通知受害人周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是为她做笔录的当地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钟显聪解说说,给周琴录完口供后,发现她所反映的强奸案“暴力特征不显着”,并且还说到有避孕套,在强奸罪方面,很难确定。所以才问周琴,是否能接受宽和。

现实上,钟显聪这句话不是凭空想象的,它反映了一种思想定式,即“典型的强奸大概伴随着暴力”(联系钟显聪的语境,在他的思想中,用避孕套很大程度上被作为“非暴力、乃自愿”的佐证。)这在轰动一时的“宋山木强奸案”中体现得最为显着。该案的受害者罗云是宋山木从前的部属,而宋山木在案发过程中未采纳直接暴力手法,并无衣裤拉破及拉扯依据。宋山木在庭审中供认与罗云发作了性联系,可是一向着重这是罗云“自愿的”,标明这不是“强奸”,是“性交易”。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郭自力曾说中国一向以来确定的强奸罪都有暴力的办法。而法令作业者沈彬将“宋山木强奸案”这样的案件归类为“职务性强奸”,他也指出,从刑法上说,强奸是指运用暴力、钳制等手法,违反女性毅力与之发作性联系的。这里的“钳制”往往被司法机关了解成“以暴力相威胁”,比方说“你不从就杀了你”。这种狭窄的了解给老板、官员使用职权奸污女部属敞开了方便之门。

由此可见,“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别具一格、惊世骇俗,但实质上,它反映的不过是一种狭窄而老旧的办案思想,并且有这种思想的人还不少。

这种老旧的办案思想早就大概扔掉

现实上,表面上并没有运用暴力手法的性损害案件许多存在。公益诉讼律师郭建梅标明,15年来,他们的团队处理了许多性损害案件,其实绝大部分都是归于“软暴力”操控联系,且使用权利来施行性损害的个案有增多趋势。有法令研究人员查阅了2006-2008年间的某区域强奸案件材料后也发现,从手法上看,多以身体限制等微暴力手法和其他非暴力手法为主,严峻暴力手法并不常见。

年代在前进,从前参加起草《妇女权益保证法》的法学家、公民大学教授杨大文就标明,“不能像古人需求烈妇、烈女那样去需求今世的女性以死相拼乃至宁死不从;这样是不符合妇女的人身权利保证的需求的。杂乱的权利(联系)发作效果的时分,即使是温顺的强奸也仍然是强奸。”因而,钟显聪这句话里反映的老旧思想正在也有必要被摒弃。不然,许多妇女的权益能够就得不到保证。

办案人员颠倒了司法知识,本案在程序上也涉嫌违规

宋山木强奸一案引发过无穷的反应

司法知识一:“戴没戴避孕套”不决议发没发作性行动

此案经媒体曝光后,有人戏谑道,“戴上了避孕套,男方被套了起来,两边的性器官便无从触摸,何来性行动之说呢?”尽管,钟显聪的这句话很大程度上是想佐证“非暴力、乃自愿”,绝大部分人也都很明白“用了避孕套也是发作性行动”,但也确实不扫除有人会遭到这句话的误导,信任所谓的“中国法令规则,要性器官直触摸摸才算发作了性联系”,做出一些损害社会的行动,所以需求弄清。

在中国的关联法令中,尽管对比方“同性间的强奸”、“以一些十分规的性办法进行的强奸”等景象没有特别的规则,可是,毫无疑问的是,法令上清晰不存在“戴了避孕套就不算性行动”的说法。媒体也报导过不少现已判处了的用了或许准备用避孕套的和强奸有关的案件,比方,“男人带着避孕套准备施行强奸”,“男来宾拿了4个避孕套强奸伴娘”,“丈夫当着老婆面强奸小姨子老婆还为其拿避孕套”……

当然,中国强奸案的办案在确定“发作性行动”方面也确实存在一些疑问,比方在强奸案件中,约有90%可发现生物学依据的留传,因而选用DNA判定是一种协助确定犯罪现实的有用手法,也能防止呈现犯罪嫌疑人被冤枉的状况。可是,在中国强奸案件中,只要缺乏10%的用到了DNA判定的手法,在这些用了DNA判定的案件中,还存在许多不标准的状况。不过,在本案中,毕节市公安局的警官对记者说,用过的避孕套、卫生纸、床布的化验成果都能够标明二者之间发作了性联系。

司法知识二:判别强奸的要害在于有没有违反妇女的志愿,而非用没用暴力手法

中国刑法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98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当时处理强奸案件中详细使用法令的若干疑问的回答》,对强奸罪做了细化和标准。其间说到,“确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抵挡标明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标明,或许抵挡标明不显着的,要详细剖析,精心差异。”而“其他手法”,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钳制以外的手法,使被害妇女无法抵抗。例如:使用妇女患沉痾、熟睡之机,进行奸污;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使用或许冒充看病等等办法对妇女进行奸污。

没有用暴力手法或许没有抵挡痕迹,并不能确定妇女即是自愿的。当然,这也增加了公安机关查询取证、检察院提出公诉和法院审理案件的难度。因而,需求对性行动是在啥环境和状况下发作的,作业发作后女方的情绪如何,又在啥状况下揭发等等现实和情节,仔细检查明白,作全部的剖析。稀有据标明,在强奸案件中,被告人自动认罪的景象不超越50%,因而更需求一条完好的依据链。综上,在本案中,检方以依据缺乏为由让公安机关弥补侦办是符合常理的,倒无须诟病。

悲惨剧本源:许多职场女性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好在周琴家人十分了解、撑持她

职场女性“被陪酒”具有遍及性 心思冤枉缺不能说“不”

“邮电局女职工陪酒后暴毙”、“女教师回绝陪酒并扇领导耳光,然后被停职”……这样的新闻许多。杂文家刘洪波说,女职工被上司在必定程度上占有,已不是新鲜事。这里说的占有,是广泛的说法,包含但不单指身体的实践占有,还有对自个自由支配时刻的占有、包含性骚扰在内的弱身体侵略和精力侵略等等。这相当于把女部属作为“权利的消费品”,毫无尊重可言。不管是公权利也罢,仍是公司的“权利”都存在这样的疑问。别的在一项查询中,职场女性中有43%的受访者遭受过性损害,发作过性联系的有4%。

而本案的受害人周琴经常被校长叫去敬酒,强奸案发作前更是被需求敬了十五、六杯50多度的白酒,远远超越了她能够接受的规模。总归,被逼迫敬酒是整个作业的本源。

改进这样的环境,当下最重要的是推动关联的司法建造

女性是需求进步自我保护意识,但这不彻底见效

在网上流传着许多《回绝陪酒十大绝技》之类的“宝典”,可是用一次能够见效,次次都用不免需求这位女性不光“大智大勇”还得有必定的命运。又有人说,这些女性为何不勇敢地说“不”?这又是理想化的主意,或许有用,可是要冒着“丢饭碗”的危险,不能够需求人人都当“烈女”。而在强奸案件中,剧烈的抵挡还能够会让女性遭到严峻的身体损伤——当然,贞节重要仍是生命重要也导致过许多争辩。

改进一些传统的观念很要害,可是无法一蹴即至

别的,许多女性遭到了性损害后不敢站出来,很大程度是因为“言论杀人”——女性被性损害后被轻视,乃至被男友、丈夫扔掉的比如都存在。在周琴的案件中,也存在着这样的压力,据她妈妈说,有人分布流言,说周琴是为了“出风头、调作业、住大房子”。而另一种观念来自女性本身,被性损害后的有的女性会自我感觉“抬不起头来”。不过,一时想要改动一些人根深柢固的“传统观念”也很难,尽管改动社会观念被认为是要害。

结语:若是周琴被强奸的现实被法院确定,在当时的法令下,她也简直注定得不到精力赔偿,向校园追责成功的能够性也很小。可是,她勇敢地站出来为自个讨一个公正令人称道,这当然也能推进关联的司法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