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欠农民工工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限期解决
记者今天从宁夏人社厅获悉,宁夏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第一号《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函》,限期解决,涉及欠薪案件13件,农民工584人,金额17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减少七成,涉及农民工人数减少了近九成,金额减少80%以上。
今年以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理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从源头治理入手,加强欠薪处理责任制管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同时,宁夏公检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办法。在全区直接招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均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力争2014年春节前宁夏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人社厅、公安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自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条:
劳动者不是机器,不应“被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