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也算工作时间
近日,在沈阳市马路湾附近的一家发廊打工的小陈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他所在的单位每天8点半上班时,都会做半个小时的早操,但这半个小时的时间却不被算作工作时间。她想问这合理吗?
据小陈介绍,发廊正常是9点上班,但老板规定员工每天8点半就必须到发廊报到、做操、喊口号,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做早操,就不能上班,超过二次将被解雇,且不给补偿。小陈说:“发廊老板对做操、喊口号这件事非常重视,谁要是缺席,轻则受批评,重则罚款,且这段时间还不算工作时间。这合理吗?”
该发廊负责人表示,做早操喊口号是为了鼓舞员工士气,更好地宣传发廊,还可以锻炼员工的身体,但因为做操时间是在9点正常上班之前,所以不能算作工作时间。
针对此事,沈阳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张书律师表示,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范围不仅包括作业时间,还包括准备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以及法定非劳动消耗时间。上班前做早操的时间属于“准备工作时间”,所以做操时间应计算在工作时间内,不计入工作时间属违法。另外,该发廊规定员工不做早操不能上班及超过二次将被解雇且不给补偿,是违法的。小陈有权要求将做早操的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如果工作时间超过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小陈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果该发廊因员工不做早操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该发廊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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