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及时支付报酬 劳动者能否解除合同
问:最近,我所在单位因资金困难,均未按月支付报酬。现我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东河区 刘女士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可以随时提出,不用提前30天。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或确有合理理由,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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