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人)》已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本次衡水冀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职位仅限: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也可按职位要求报考非专项计划。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衡水市冀州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